01
患者:医生让我办理门特,啥子是门特哦?医生: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要长期治疗,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,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,且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。比如高血压、糖尿病及恶性肿瘤的随诊治疗等。 02
患者:那我怎么才能办理呢?医生:我们准备有门特申请流程表,按照
一备资料、二挂号、三去审核、四记账
的流程四部曲,就可以办理啦第一步:资料准备。半年内我院出院证明书或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、三级医院活检报告、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、电子健康卡。
第二步:挂相应专科医生就诊,医生审核资料符合标准后申请。
第三步:患者持资料到门诊特殊疾病审核窗口刷卡联网并打印申请表。
第四步:到门特结算窗口现金缴纳预交金,三个月到期后结算,多退少补。
03
患者:门特审核窗口在哪里呢?医生:现门特审核窗口搬至
医院沟通中心旁边
。 04
患者:哪些疾病可以办理呢?医生:根据成都市医保政策,目前一共有四类疾病可以办理哦第一类:精神病类(阿尔茨海默病、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、癫痫所致精神障碍、精神分裂、躁狂症、抑郁症、双相情感障碍、焦虑症、强迫症)。第二类:原发性高血压、心脏病(风心病、高心病、冠心病、肺心病)、糖尿病、脑血管意外后遗症。第三类:慢性活动性肝炎、肝硬化、帕金森病、重症肌无力、硬皮病、甲亢(甲减)、地中海贫血、类风湿性关节炎、干燥综合征、肺结核。第四类:恶性肿瘤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、系统性红斑狼疮、血友病、肾病综合征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慢性肾脏病、门诊血液透析。 05
患者:哪些情况需要进行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呢?医生:初次申请或通过认定超过6个月未进行治疗和中断治疗达6个月以上以及注销异地就医登记再次申请的,均应按规定进行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社保卡及相关认定资料。 06
患者: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能不能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?医生:不能哟 07
患者:门诊特殊疾病一次最多可以申请几种疾病?医生:一次最多可以申请5种疾病。 08
患者:在一家认定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后,是否可以再向另外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?医生:在一家认定机构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后,3个月之内不得再以相同病种向其他认定机构提出申请。 09
患者: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认定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吗?医生:可以的 10
患者:门特期间病情发生变化,是不是不能住院了?医生:可以的,但如果住院期间的费用与门特重复,门特费用就不能直接报销。成都市中心医保患者我院可代为报销,区县医保患者需要全额垫付后回当地医保局报销。 11
患者:门诊特殊疾病费用如何报销?医生:有三点需要注意。第一点:办理成功后,需到门特窗口以现金的方式缴纳预交金。第二点:医生开具的检查及药品,都需要在门特窗口记账。第三点:三个月门特周期到期后,持门特申请表、预交金收据、医保卡、电子健康卡到门特结算窗口报销,只需结清属于个人自付的部分。 12
患者:我是省本级门特,咋个办理呢?医生:备齐病种认定资料,到门特审核窗口认定审核;医生开具处方后到门特结算窗口即时结算。 13
患者:那我是省内异地门诊特殊疾病,怎么办理呢?医生:首先,在当地医保局认定相关病种并确认报销方式,如果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,医生开具检查、治疗后,直接到门特结算窗口即时结算;如果未办理就需要全额垫付回当地医保局报销。若有费用能否报销及报销比例的问题,请咨询当地医保局。